平顶山学院软件学院文件
软件行文〔2025〕3号
平顶山学院软件学院
关于印发《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员责任制度》等十九项实验室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员责任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守则》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教育责任书(学生版)》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书(教师版)》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书(院系版)》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检查与值日值班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上课期间安全卫生规定》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技术安全检查细则》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消防应急处理制度》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等十九项实验室管理制度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软件学院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员责任制度
一、安全员在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计算机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二、定期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以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实验课教师和学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使用现象,对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学院负责人。
四、组织各个实验室在放假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并作相关记录。
五、负责与学校保卫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处理有关事宜。
六、负责协助实验教师处理实验中的突发事件。
软件学院安全员明细表:
实验室区域 |
安全员 |
科技楼一楼 |
陈婉冰 |
科技楼四楼 |
李文坚 |
科技楼五楼 |
曾小培 |
科技楼七楼 |
邢立国、李永明 |
崇文校区A楼四楼 |
蒋帅 |
科研实验室 |
李永明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守则
一、实验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如电闸、安全门的位置,灭火器及室外水源的位置。
二、实验进行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要密切注意实验的进展情况。
三、做实验时应打开门窗或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禁止实验室内存在火种。
五、使用电器时,谨防触电。不要在通电时用湿手和湿物接触电器或电插销。实验完毕,应将电器的电源切断。
六、每个实验室人员必须熟练使用灭火器。
七、实验室内严禁会客、喧哗,严禁私配和外借实验室钥匙。
八、值日生或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应检查电闸,关闭门、窗、电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被盗
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先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若发现有被盗情况:
(一)保护好现场。
(二)立即上报学院领导和学校保卫处。
二、发生火灾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火灾隐患及灭火设备状态,一旦发现火警情况:
(一)火灾严重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二)同时切断实验室的电源,并用灭火设备扑救。
(三)同时上课教师引导学生有秩序的离开实验室,使火灾损失降为最低。
(四)上报学院领导。
三、学生触电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及线路,以防发生漏电,一旦发现有学生触电:
(一)立即切断实验室的电源。
(二)若受伤学生伤势较轻,送校医院救治。
(三) 若受伤学生伤势较重,报120急救中心救治。
(四)同时上报学院领导。
四、发生断电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应急灯,保证应急灯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断电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引导学生有序地离开实验室。
五、发生水灾
冬天来临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水暖设备,一旦发现水警情况,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一)若发现水暖设备有滴水现象,但情况并不严重,及时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二) 若发现水暖设备滴水现象较为严重,立即切断实验室电源,并及时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三)如发现有严重水情时,立即切断实验室电源,设法排水,设法用容器及塑料布保护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的安全,同时上报学院领导。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一、实验室事故多种多样,应区分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人身意外伤害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护和补救措施。
二、事故发生后,应在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实验中心主任,由实验中心主任向学院负责人报告。
三、如出现现场人员解决不了的事故,应赶紧拨打求救电话,火警119、救护120、报警110,请求帮助处理。
四、事故发生后,不管事故大小,当事人应尽快把事故的起因和后果以书面的形式,紧急情况可用电话及时报告,之后再补书面材料,报告给学院负责人,由学院负责人交给分管领导,由领导开会研究做出处理意见。
五、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从严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事故记录表
实验室名称: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情形描述: |
过程调查描述: |
处理结论描述: |
当事人签名: |
院领导意见: |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室,等待管理员开门。对因迟到造成实验室无法正常开门、管理员迟到、任课教师未到而擅自开门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管理员开门后向任课教师提供当天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志表,教师应在10分钟内对照检查表对机器进行检查验收。若发现问题,马上通知实验室管理员确认。
三、上课期间,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严禁学生私自移动、拆卸硬件设备,一经发现马上制止并检查设备情况,记录有关事件处理过程。
四、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严禁离开实验室,确因需要,离开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并同时指定学生干部看管设备,返回后进行设备检查。严禁私自离开实验室超过5分钟以上,一经发现将视为严重教学事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造成设备安全事故,将直接追究经济责任。
五、上课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应马上与管理员联系共同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应同时通知学院主管领导到场并如实填写安全管理事故记录表。
六、下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下,正常关闭计算机、关窗、断电、锁门。
七、对整个上午在同一实验室上课的老师,休息期间若离开实验室,实验室应锁门或安排班级学生干部看管,在返回后马上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否则出现问题自己负责。
八、下课前要求学生将凳子摆放整齐,将桌子上的废弃物放在垃圾箱。
九、放学后,管理员应对照教师填写情况进行设备验收,若发现安全问题,应马上通知院主管领导和最后签字教师到场确认问题。
十、经院领导同意,对非计划教学时间内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教育责任书(学生版)
为打造安全、卫生、有序的实验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校消防安全责任,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禁穿拖鞋、短裤进入实验室。
三、严禁把食物和易爆易燃物带入实验室。
四、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严禁随意插拔仪器设备接头,禁止随意摆放和破坏消防器材。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七、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设备。
八、实验结束后正确关闭计算机、电源和门窗。
九、离开实验室时摆放好凳子,带走随身物品并保持桌面整洁。
十、严禁在实验室私拉电线。
十一、在实验室上课期间使用学校网络,需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学校相关纪律,实验室网络安全规定,违反者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学期签订一次,有效期为整个学期。
责任单位(盖章):
实验教师(签名): 班长(签名):
我已阅读此责任书并将遵守其中的各项要求。
学生签名表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书(教师版)
为了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教学过程坚持学院主管、实验室管理人员监督、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具体执行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进入实验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和实践教学任务之前,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教育责任书。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实验教学开始前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开门、通电,实验结束后由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负责关闭计算机和电源、用电设备,并锁好门窗。
六、实验教学开始前教师负责检查和核对实验室设备情况,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并填写机房使用记录本,教学过程中记录各类异常情况。
七、严禁随意插拔计算机设备各类接头,禁止随意摆放和破坏消防器材,教师或学生未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八、实验室要加强用电管理,严禁教师和学生在实验室内通过私拉电源线或网线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凡因违反此项规定导致实验室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和电源设备故障的,实验指导教师负全责。
九、对使用过的耗材不得随便乱扔、乱放、乱到,应分类摆放,妥善处理。
十、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课教师必须协助学院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院。
十一、在实验室上课期间因教学需要使用网络,需任课教师向软件学院实验管理中心申请报备,任课教师作为责任人,监督学生上网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学校相关纪律,实验室网络安全规定,违反者严肃处理。
十二、第一责任人变更,则由接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责任。
十三、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和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各执一份。
软件学院(签章): 实验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书(学院版)
为了加强实验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坚持学院主管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执行的原则,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和实践教学任务之前,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要协助学院制定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实验室管理员安全意识。定期排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教师或学生在假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和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六、实验室要加强电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
七、实验室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内部装修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要主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对使用过的耗材不得随便乱扔、乱放、乱倒,应分类摆放,妥善处理。
九、必须协助学院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院。
十、第一责任人变更,则由接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责任。
十一、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实验室各执一份。
学院负责人(签字): 实验中心管理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检查与值日值班制度
一、实验室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实验室的用电、布线等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实验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应急安全通道的方位。
四、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热器具。实验室无工作需要时,一律切断电源。
五、实验室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实验中心主任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健全实验室的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安全和非工作时间段的实验室财物的安全。
七、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或不在位时,须交代管理人员临时代替。做到交接班工作班次间无缝衔接,不得擅离职守。
八、值班人员临走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断电等设备的隐患。
九、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自身安全情况下,要及时合理的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十、节假日值班除遵守以上制度外,还须遵守节假日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培训计划并实施。
二、培训内容: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等。
三、每年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勤工助学学生、实验教师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四、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和实操等。
五、建立并保存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档案。
六、对新上岗或转岗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
七、进入实验室上课的学生和外单位教师进行必要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八、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时,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计算机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师生实验教学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计算机实验室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软件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
二、实验室设置专人负责软件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的信息发布、实验教学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等。
三、实验教学用、科研用和考试用服务器放置在专用机房,统一管理,做好环境卫生、防火防尘等防护工作,保证正常电压和温度,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四、实验室所有服务器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权限控制,服务器软硬件维护指定负责人,系统各类账号专人保管,严格保密。
五、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内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包括看电影、玩游戏、即时聊天和下载娱乐性资源等。
六、实验教学过程中如需连接互联网,需任课教师课前申请开通,明确使用目的、开通时间和结束时间,期间任课教师负责监督学生网络使用情况。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实验室中所有计算机进行查杀木马、病毒。
八、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如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应如实填写实验日志,并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九、各实验室中计算机未经实验中心批准,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及设备,安装教学软件中严禁安装使用各类广告插件。
十、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设立的共享、远程管理等操作,下课前进行恢复。
十一、专业实验教学中,如需学习和实践网络安全相关知识,需采用模拟攻击方式,严禁未经授权的攻击、侵入、窃取、修改各类网络资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严禁在实验室内利用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邮件等制作、传播、复制、浏览反动及非法信息,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学师生的网络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上课期间安全卫生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上课期间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违纪及处理办法规定
(一)禁止学生带食物、各类一次性杯子装的茶水等物品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二)对不听劝阻在实验室内乱吃乱扔的,给予院内警告处分,若第二次发现,按照平顶山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三)严禁学生在科技楼(含卫生间)抽烟,一经发现给予院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平顶山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四)对学生不遵守规定,在科技楼抽烟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平顶山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和《平顶山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五)上课期间,严禁私自插拔鼠标、键盘,违者给予院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平顶山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和《平顶山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给予相应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教师违规及处理办法规定
(一)任课教师上课期间没有按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课前、课后安全检查,下课后未关电源、未锁实验室门离开的,一经发现给予院内通报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平顶山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之规定处理。
(二)凡是任课教师未按照规定,没提前5分钟在实验室门口等候开门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一律不予开门,造成教学事故的由任课教师承担。因实验室管理人员开门不及时造成的教学事故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承担。
(三)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不按照实验室教学规定,离开实验室到教师机房上网查阅资料的,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处理。
(四)严禁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由实验室人员或其他任课教师看管学生,一经发现对相关当事人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处理。
(五)凡是学生违规、违纪的,任课教师发现不及时或不及时批评教育者,给予任课教师全院通报批评。
(六)学生上课期间违纪、违规造成重大损失者,给予任课教师院内警告处分,并处以相应罚款。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技术安全检查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维护好软件学院教学科研安全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检查是软件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安全检查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的运行机制,其重点是形成以学院和实验室为主体、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监督协调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体系。
第二章 安全检查形式
第三条 安全检查主要形式有专项检查、常规自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
1.专项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组织的针对学校各级各类教学和科研基地、实验场所、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等的专项检查。
2.常规自查
根据软件实验室具体特点及上级部门管理要求,各实验室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存档。
3.定期检查
在软件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对全院实验室进行集中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实验室全体管理人员对实验室进行集中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
第四条 各级各类检查都要形成检查记录,以便随时备查。
第三章 安全检查内容
第五条 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软件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全员。
2.建立软件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实验房间都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3.切实落实责任制,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签订到房间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订到每位教职工和学生。
第六条 规章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检查与值班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4)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
(5)建立应急预案。
2.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
(2)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并及时落实整改,形成整改记录并存档。
(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资料存档。
第七条 安全教育
1.教育培训计划
(1)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并规范存档。
2.活动组织与实施
(1)定期开展教职工、学生、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存档。
(2)设置安全教育标语、提示等。
(3)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传输和温馨提醒。
第八条 实验室环境与管理
1.场所
(1)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安全信息警示、涉及危险类别等。
(2)实验室张贴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
(3)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通道禁止堆放仪器、物品。
(4)所有房间的钥匙有备用,存放在办公室,由专人管理。
(5)超过200平米的实验室或楼层应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
2.卫生与环境
(1)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
(2)禁止门开着而无人。
(3)及时报废处理废弃物品。
(4)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
(5)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禁止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
(6)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可燃性蚊香等。
第九条 安全设施
1.消防设施
(1)根据实验室情况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正常有效。
(2)楼内有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应急指示灯。
(3)灭火器配备数量合理、种类合适,无过期现象,摆放位置利于取用。
(4)重点部位有防盗和监控设施。
2.用电安全
(1)插头插座功率与仪器设备相匹配,禁止私自改装。
(2)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老化电线、花线和木质配电板。
(3)多个大功率仪器不得使用同一个接线板。
(4)禁止多个接线板串联、接线板直接放在地面;电源插座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禁止使用。
(5)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拔出电源插头。
(6)实验室和电气设备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7)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应有盖板或护套。
(8)配电柜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
第十条 仪器设备安全
1.建立设备台帐。
2.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仪器设备接地良好。
3.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
4.建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
5.电脑、空调等禁止随意开机过夜。
6.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
第四章 安全整改体系
第十一条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对因条件或其他方面原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应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条件具备时应立即整改。
第十二条 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和验收要形成闭环管理,以书面材料存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场所安宁稳定,实验项目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原则,决定建立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事项:
1.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类别、性质及安全风险等级。
2.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
3.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4.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5.业务与安全培训方案、安全准入与知识确认制度、责任制落实方案等事项准备及落实情况。
二、依据实验场所涉及的危险源特性,从安全角度可将实验室危险源分为化学类、教学设备类、电器类、其他类等。
1.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用品归属为化学类。主要危险源为UPS电源,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
2.涉及教学过程所使用的实验用品归属为教学设备类。包括服务器机房、配电箱、地插等。主要危险源是服务器设备自身,每天需要不间断大量工作,可能造成温度过高发生爆炸等危害;配电箱可能因超温、超压、潮湿等导致跳闸、电流泄露等危害;地插可能因遇水、电路老化等造成电流危害。
3.涉及日常电器等设备的实验用品归属为电器类。主要危险源为空调、吊扇等,若负荷过大会造成电路短路等危害。
4.不涉及上述危险源的实验用品等均归属为其他类。主要危险源为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引发的用电用水安全风险。
三、依据实验室(或实验项目)使用或存放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级别划分为一般危险等级(一级)、中危险等级(二级)、高危险等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涉及使用较大功率、较大电压且易制爆等危险实验设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高危险等级(三级)。
2.涉及使用较小功率和电压实验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中危险等级(二级)。
3.未列入上述安全风险等级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一般危险等级(一级)。
四、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应履行不同的程序和手续。
1.一般危险等级(一级)的功能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由其所属建制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所属教学科研等单位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备案程序。
2.中危险等级(二级)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及一般危险等级(一级)的建制实验室,由实验室所属或依托的教学科研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学校业务及实验室管理中心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备案程序。
3.高危险等级(三级)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由实验室所属或依托的教学科研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学校业务及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审核程序。必要时由学校业务及实验室管理中心复评,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4.基于实验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类及等级,针对相应场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防范与应急措施制定、安全制度与责任制落实准备等情况,依据相应的评价标准,评估结果可为通过(O)、自行整改通过(A)、整改复核(B)、不通过(C)。
六、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实验室的设置、撤销及功能调整,实验项目的新增、取消及内容调整等工作。
1.评估结果为通过(O)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相应工作可正常进行。
2.评估结果为自行整改通过(A)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在自行整改后,相应工作方可进行。
3.评估结果为整改复核(B)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暂停使用或暂停相应工作,经整改复核后,方可恢复。
4.评估结果为不通过(C)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停止使用或终止相应工作。
七、凡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的师生必须按要求填写实验室风险评估表,评估通过后准许进入进行实验研究。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办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高校实验室要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并制订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
一、软件学院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
1.化学品类
UPS电源,UPS电源是一种含有储能装置、以逆变器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恒压恒频的电源设备。其最大作用是在交流电源中断后,仍然可以保持给负载供电一段时间,以避免重要文件未存档,或重要的服务器因突然断电而关机。UPS电池广泛使用的是阀控铅酸电池,属于化学品。在采购时要选用符合一定标准的品牌,做好设备进出库记录。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定期维护,除尘、测量电压,及时更换电池,检查风扇运转情况。使用场所要避免阳光直射,并留有足够的通风空间。
2.教学设备
(1)服务器机房
服务器机房要防尘、定期除尘。服务器每天不间断工作,会释放大量热量,要每天关注服务器机房空调,控制机房温度。要定期检查服务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器件并做好维护记录。
(2)各实验室配电箱
采购时要选用符合一定标准的配电箱,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配电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操作方便、易于检修的地方。安装时要考虑实际用电情况,选用合理的电线及空气开关。管理人员经培训后才可操作配电箱。要定期检修,更换破旧电线及开关,对于经常跳闸的开关,要排查原因,及时维修。
(3)实验室地插
布线时地插位置要注意防水、避开过道及容易触及的位置。定期检查更换,防止线路及器件老化引起短路、起火花。不允许学生私自插拔电源。经常清扫地插周围,除尘。
3.家用电器
(1)空调
采购时选用符合一定标准的国标品牌,并要求提供质保和后期维护。安装空气开关,负荷过大时切断电源。空调外机定期除尘清洗。
(2)吊扇
选用符合一定标准的产品。安装时吊顶和承重杆要足够牢固。定期检查线路、开关、风扇运转情况,出现问题要停用检修,检修测试之后才能再次投入使用。
二、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
2.依次评价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三、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并登记建档。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采取防止隐患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隐患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上报有关处室。
3.当设备隐患一时不能消除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加强监控,确保安全运行,同时填写隐患排查报告,上报有关处室,申请合理安排停用检修。
4.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遗患,确实危及人身安全的监控点,应根据现场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
5.加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采用专业技术手段,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杜绝违规作业。
四、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有效程度,进行演练,及时修订。
2.参阅相关应急预案资料,防止预案相互交叉和矛盾,保障各种预案的相互协调。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性进行评估。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消防应急处理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软件学院实验室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应急处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软件学院所有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责任体系
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及时上报火灾隐患。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三、预防措施
实验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实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实验室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四、应急处理
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
在火势可控的情况下,应迅速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疏散实验室内的师生员工。
在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消防报警系统,并按照疏散预案组织师生员工有序撤离。
撤离时应保持冷静,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路线有序撤离,避免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撤离后应迅速清点人数,确认无人员遗漏后,向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报告撤离情况。
五、后续处理
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对火灾事故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和更换,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六、宣传与教育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实验室内部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为全面提升软件学院实验中心的安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教学、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各计算机类实验室以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为核心特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所有进入中心下属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创新基地等)从事任何活动的教职工、学生、访问学者及外包服务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宗旨
通过建立明确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积极引导全体人员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维护”,共同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的良好氛围,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第二条 奖励措施
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中心将给予以下形式的奖励:
精神荣誉奖励:
授予“实验室安全先进个人”或“实验室安全示范团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在中心网站、公告栏等进行通报表扬。
将获奖情况正式函告其所在教研室、班级或导师,作为其评优、评奖、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物质绩效奖励:
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奖励。
在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学生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安全表现优异者。
第三条 获奖情形细则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奖励:
安全模范表率类:长期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一丝不苟,在安全责任区管理中认真负责,可作为师生表率。
风险隐患查报类:能够敏锐识别他人不易发现的安全隐患(如:墙体插座异常发热、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强弱电线路违规交叉、精密空调或服务器机柜冷却异常、消防烟感探测器失效、安全通道堆放杂物等),并第一时间向中心报告,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立功类:在遇到突发火情、设备冒烟、人员触电等紧急情况时,能够临危不乱,迅速采取正确的初期应急处置措施(如:果断切断电源、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扑救、依据预案疏散人员等),为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做出直接贡献。
安全管理建言类:提出的关于安全管理流程、安全设施改进、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书面建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行性,被中心采纳后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活动贡献类:在中心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专题培训等活动中,承担主要组织工作或表现特别优异,对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显著促进作用。
第四条 处罚等级与适用情形
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为以下四个等级进行处罚:
第一级:口头警告与现场纠正
适用情形:初次、非故意且未造成后果的轻微违规。
具体行为示例:离开实验室时没有关闭计算机、风扇、空调、电灯、总电源、门窗。
处理方式:由实验室管理员或指导老师当场指出并监督纠正,进行口头安全教育。
第二级:书面警告与通报批评
适用情形:多次重复轻微违规,或单次情节较为严重但未造成直接损失的行为。
具体行为示例:
私自串接多个插线板,违规使用小风扇、充电暖手宝等非必需电器。未经管理员允许,擅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移动网络设备。在实验室门口、通道处临时堆放物品经提醒未及时清理。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安全提醒。
处理方式:在中心范围内发布书面警告通知,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提交书面检查。
第三级:暂停资格与经济追偿
适用情形:严重违规行为,或已造成设备轻微损坏、数据丢失等财产损失。
具体行为示例:
在实验室內为电动车电池、大型无人机电池等高风险电池充电。擅自改动实验室综合布线,私自接入无线路由器等设备。导致计算机设备因进水、过载、短路等原因烧毁或损坏。在实验室计算机上访问恶意网站、使用未授权软件,导致病毒广泛传播,影响教学科研。
处理方式:通报至其所在部门或学院。责令照价赔偿或修复损坏的设备,并取消当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第四级:上报学校与追究法律责任
适用情形:导致火灾、触电伤人、重大设备损毁等严重安全事故;或存在盗窃、故意破坏、利用实验室设备进行违法活动等行为。
处理方式:立即终止其进入中心所有实验室的权限,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及学校安全主管部门。中心将全力配合调查,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建议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校纪校规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处罚执行程序
查实与告知: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巡查员或教师有权制止违规行为并记录。中心安全工作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事实核查,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事实依据。
申诉与复核: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安全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工作组将在7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做出最终决定。
执行与归档:最终处罚决定由中心办公室执行,并将所有材料归档备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在事故发生后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特制定本办法。追责问责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事故定义与分级
安全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但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或违规行为,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
安全事故:指在实验室范围内,因人员行为、设备状态或环境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正常秩序中断的事件。分为三级:
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或人员轻微伤(需门诊治疗)。
较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或人员轻伤(需住院治疗),或导致重要教学科研活动中断24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人员重伤、死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三条 责任主体与职责
直接责任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行为实施者,通常是具体进行操作的学生或教职工。负有遵守规程、识别风险、及时报告的直接责任。
现场管理责任人:事故所在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当日值班教师。负有日常巡查、监督指导、纠正违规、设施维护的现场管理责任。
中心领导责任人:中心安全工作组组长、副组长。负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安全投入、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督促问题整改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 问责方式与对应关系
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主体的失职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问责:
责任主体 |
一般事故/事件 |
较大事故 |
重大事故 |
直接责任人 |
通报批评、经济赔偿、取消评优 |
校纪处分、经济赔偿、暂停实验资格 |
开除学籍/解聘、追究法律责任 |
现场管理责任人 |
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扣减绩效 |
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合格 |
行政处分、调离岗位、降级撤职 |
中心领导责任人 |
向学院作出检讨 |
学院通报批评、学校诫勉谈话 |
行政处分、引咎辞职 |
第五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流程
紧急报告与处置: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报告中心负责人(电话:2659163)并保护现场。
成立调查组:中心立即成立由安全工作组、相关领域专家及职工代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重大事故需报请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牵头调查。
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查阅记录、询问当事人、勘查现场、技术鉴定等方式,查明事故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形成报告:调查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概况、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审议与决定:中心安全工作组审议报告,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并报学院备案。
落实与反思:处理决定向全中心公布,并组织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
为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群防群治、全员监督”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心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教职工、学生、驻场开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中心下属所有实验室(含准备间、设备间等附属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均有权并应积极进行举报。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保密原则: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其个人信息。
真实原则:鼓励实名举报,要求举报内容客观、真实、具体,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恶意诬告、诽谤。
高效原则:对收到的举报信息快速响应、及时核查、限时处理、准确反馈。
奖励原则:对查证属实的有效举报,中心将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第二章 举报范围与内容
第四条 举报范围
凡属于违反国家、学校及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均在举报范围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用电安全类:
电线、电缆老化、裸露、破损、过热;插头插座松动、打火。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串接多个插线板。违规使用电炉、电暖气、电水壶、加湿器等大功率或禁用电器。设备长时间无人看守运行,或下班后未切断总电源。强弱电线路混杂捆绑,配电箱/柜前堆放杂物。
消防安全类: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锁闭。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被遮挡、损坏或失效。在实验室内吸烟、动用明火,或为电动车、大容量电池违规充电。室内易燃品(如纸张、包装箱)大量堆积,未及时清理。
设备与环境安全类:
服务器、交换机等核心设备散热风扇故障,机柜温度异常过高。精密空调、新风系统故障,影响设备运行环境。擅自拆卸、改装实验室统一配置的计算机、网络及其他设备。实验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失窃风险。室内卫生脏乱,杂物堆积,存在鼠患或虫害。
安全管理与行为类: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未履行职责,日常安全管理松懈。实验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高风险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新进入员未经培训即上岗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责任人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力。其他可能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第三章 举报方式与流程
第五条 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渠道进行举报:
专用邮箱举报:发送邮件至中心设立的专用安全举报邮箱pdsurjsys@163.com。
电话举报:拨打中心办公室电话(2659163)。
当面举报:直接向中心安全管理员、实验室主任或中心领导当面报告。
第六条 举报内容要素
为便于快速核实处理,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包含以下要素:
隐患地点:明确实验室房间号、具体位置(如X号机旁、X号座位下方)。
隐患描述:详细、清晰地说明隐患情况,最好能附上现场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发现时间:注明发现隐患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举报人信息(可选):为便于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鼓励实名举报,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四章 处理、反馈与奖励
第七条 举报受理与核查
受理登记:中心安全管理员负责统一受理各类举报,并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台账》,记录举报时间、内容、渠道等信息。
现场核查:无论何种隐患,安全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处置。
第八条 隐患整改与反馈
整改落实:经核查属实的隐患,中心将立即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督促落实。
结果反馈:隐患整改完成后,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举报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除外)向其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涉及面广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可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对经核查属实的有效举报,中心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予举报人以下奖励:
一般隐患:给予通报表扬或价值50-100元的纪念品奖励。
重大隐患:给予价值100-300元的奖励,并可作为年度安全先进个人评选的参考依据。
避免重大事故隐患:对避免火灾、重大设备损毁、人身伤害等恶性事故发生的举报,给予重奖(金额由中心安全工作组个案研究决定,不低于500元),并报请学院表彰。
发放方式:奖励由中心办公室通知举报人领取,并严格保密。
第五章 责任与保密
第十条 举报人权益保障
中心郑重承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人员,中心将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举报人责任
举报人应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经查证属于恶意举报、诬告诽谤的,将视情节轻重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软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以下无正文